20/10/2021 南通市苏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部大楼项目 公示期限:2019年09月10日—2019年10月17日 关于我公司南通市苏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部大楼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我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填写完成《南通市苏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部大楼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5年6月25日通过了海安县环保局批准(海环管(2015)06056号),同意建设。 2016年12月本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17年12月竣工。2018年4月到2019年4月为项目调式期,2017年6月21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自2017年10月1日起,环保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竣工会议,由建设单位自主进行验收。 本项目于2019年3月开展竣工验收,目前我公司不具备自行验收能力,委托江苏泰洁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的验收工作。本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于2019年3月编制完成,于4月10日委托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2019年4月18日后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完成。 现将我公司总部大楼项目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在我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文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9月10日-2019年10月17日(20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19-09-10 17:01 责任编辑:邸维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