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年拟除虫菊酯类中间体5-甲基糠醛合成、丙烯呋喃醇后处理工艺调整、部分工序溶剂和设备调整、固废处理规模50吨/天焚烧装置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R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已建 |
项目地理位置 |
如东县洋口化工园区通海五路 |
行业类别 |
化学农药制造(C2631) |
投资金额 |
/ |
占地面积 |
/ |
岗位定员 |
213人 |
评价单位 |
江苏泰洁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 |
泰洁职评(2020)0031号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R控效评价 □现状评价 |
项目概况 |
2600吨/年卫生用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在试生产的过程中,发现中间体5-甲基糠醛合成、呋喃醇后处理工艺存在不足,部分设备设施设置不是很合理。为了提高安全和环保性以及安全操作配套性,经建设单位领导及技术人员研究决定,将中间体5-甲基糠醛合成、丙烯呋喃醇后处理工艺进行调整,并对部分设备设施进行优化以及位置调整,取消消旋剂PTE合成中PTO合成、PTW合成、粗PTE合成工序及设备,并对03#~06#厂房的部分设备设施进行了优化以及位置调整。
其中原5-甲基糠醛使用三氯氧磷进行反应,用固光代替,最终生成5-甲基糠醛,避免了含磷废水的产生;溶剂由二氯乙烷替代甲苯,副产物减少,后处理工艺简化,生产过程更加清洁;丙烯呋喃醇原水解及后处理是通过间歇水解、水洗和萃取三步完成,但后处理釜体积大,间歇反应需进行分层、备料等单元操作,通过改进后,减小单釜体积,增加釜的数量,从而实现连续化水解,并通过溢流的方式进行连续化水洗和萃取;右旋烯丙菊酯水相法合成工序的溶剂由甲苯改为甲基环己烷;中间体H4合成工序溶剂由25%氨水体系改为甲醇钠甲醇溶液体系;Es-烯丙菊酯的催化剂由三乙胺调整为5#催化剂,不涉及Es-烯丙菊酯反应工况的调整;其他部分设备设施的优化调整,主要针对辅助设备,将不需要的部分设备进行拆除处理;另外还增加了部分环保设施(尾气吸收、废水预处理装置)。5-甲基糠醛工艺调整经过了江苏化工行业协会的论证。本次调整不改变产品品种及生产规模,已通过安全条件变更审查(通行审批[2018]272号)。
建设单位项目变更内容已于2018年12月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于2019年3月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单位焚烧炉和配套的危险品库4(危废储存)在2018年未投入运行,未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因此,本次控制效果评价期间一并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2-甲基呋喃、二甲基甲酰胺、二氯乙烷*、三光气*、光气*、氢氧化钠、氯化氢及盐酸、二甲胺、甲苯(苯、二甲苯)、右混反酰氯、Es-烯丙醇酮、碳酸钠、Es-烯丙菊酯、甲基环己烷*、烯丙醇酮、右混反酰氯、右旋烯丙菊酯、N-炔丙基-N-甲氧基羰基-乙酸乙酯、氨*、甲醇*、甲醇钠*、乙醇、1-炔丙基-2,4-咪唑烷二酮、氯化镁、硫酸*、硫酸镁、氧化镁*、噪声(其中加粗加*为本次建设项目新增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
□一般 £较重 R严重 |
评价报告结论 |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相关资料、检测结果和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综合分析,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工作场所中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范围内,从职业卫生角度分析,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职业病危害防护效果良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自评审专家 |
周树桐、卞力锋、贾建华、冒明建、陈雪琴 |
评审时间 |
2020.1.11 |
评审结论 |
R通过 □不通过 |
(发布时间:2020-12-31 11:22 责任编辑:邸维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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