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苏铁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北厂区年产汽车玻璃600万平方米、轨道交通车辆玻璃20万平方米、轨道交通车辆车窗总成3.6万套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已建 |
项目地理位置 |
海安市长江西路128号 |
行业类别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玻璃制品制造 |
注册资本 |
9262.46万元 |
占地面积 |
108224.27m2 |
岗位定员 |
627人 |
评价单位 |
江苏泰洁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编号 |
泰洁职评(2020)0032号 |
评价类别 |
□预评价 □控效评价 ■现状评价 |
项目概况 |
江苏铁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由海安市耀华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位于江苏省海安市,主要从事生产轨道交通车辆玻璃、汽车玻璃和飞机特种玻璃制造。是国内生产安全玻璃的骨干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
用人单位北厂区长江西路128号厂区汽车玻璃和轨道交通车辆玻璃生产项目于2007年10月经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海发改投资[2007]0395号)。
根据调查,用人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苯、甲苯、二甲苯、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根据安监总局47号令的要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受用人单位的委托,江苏泰洁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机构)承担了该项工作。
为保证本次评价工作顺利进行,评价组根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程序,数次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于2020年1月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经定性、定量分析,编制了《江苏铁锚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北厂区年产汽车玻璃600万平方米、轨道交通车辆玻璃20万平方米、轨道交通车辆车窗总成3.6万套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化学毒物:4,4'-(1-甲基亚乙基)双苯酚与(氯甲基)环氧乙烷的聚合物、丙二醇甲醚醋酸酯、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聚酰胺树脂、尼龙-11、乙酸乙酯、异丁醇、1,3-苯二甲酸二甲酯与二甲基-1,4-苯二甲酸酯和1,2-乙二醇的聚合物、三乙醇胺、新癸酸、异丙醇胺、松油醇、混二元酸酯、二丙二醇甲醚、正丁醇、二乙烯三胺、N-(2-氨乙基)-3-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1,6-二异氰酸根合乙烷的均聚物、轻芳烃溶剂油、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二元酯、丁酮、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类氨酯聚合物P83-1015、煅烧高岭土、炭黑、1,2-苯二羧酸二-C8-10-烷基酯、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聚异氰酸酯预聚物、聚异氰酸酯、硅烷偶联剂、氨基催化剂、聚乙烯醇缩丁醛、4-甲基异氰酸苯磺酰酯、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3-(三甲氧基硅烷基)-1-丙胺、碳酸钙、2,2-双(6-叔丁基对甲酚)甲烷、结晶硅、硝酸钾、亚硝酸钾、高温色素、树脂、颜料、有机溶剂(醇类、醚类、酯类)、纤维素、氧化铟锡、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乙醇、异丙醇、草酸、松节油、冰乙酸、氢氧化钠、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氨、盐酸
粉尘:电焊烟尘,砂轮磨尘、铝金属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滑石粉尘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紫外辐射 |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
□一般 □较重 ■严重 |
评价报告结论 |
用人单位执行了我国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措施,整体防护效果良好,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用人单位应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范围内,并完善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使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于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要求。 |
自评审专家 |
/ |
评审时间 |
/ |
评审结论 |
□通过 □不通过 |
(发布时间:2020-12-31 11:23 责任编辑:邸维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