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洁职评(2020)0110号南通宏信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乙酰磺胺酸钾废硫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及清洁生产项目
18/10/2021

泰洁职评(2020)0110号南通宏信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乙酰磺胺酸钾废硫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及清洁生产项目

公示期限:2020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名称 南通宏信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乙酰磺胺酸钾废硫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及清洁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已建
项目地理位置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78号
行业类别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投资金额 38000万元
占地面积 23979.45m2 岗位定员 122人
评价单位 江苏泰洁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 泰洁职评(2020)0110号
评价类别 R预评价 □控效评价 □现状评价
项目概况 南通宏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13年12月,系由江苏宏信化工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吴志中共同出资组建。2014年下半年,根据政府要求,搬迁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12月,被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以下简称:醋酸化工),现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应市场要求,建设单位投资105000万元拟在厂区内建设年产28000吨高端安全型食品添加剂、15150吨高端专用化学品技改项目中的一期项目: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联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在建项目于2017年12月29日取得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通开发行审务[2017]90号,项目名称:年产28000吨高端安全型食品添加剂、15150吨高端专用化学品技改项目,其中包含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项目代码:2017-320652-14-03-672411。
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于2019年10月委托江苏泰洁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机构)对在建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编制了《南通宏信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泰洁职评(2019)0141号)。在建项目在此次变更之前已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及评审工作,评审通过。目前,在建项目处于基建阶段,反应单元楼土建基本完成,公用工程楼及精制单元楼土建中,其余装置还未开始土建。
在建的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含硫酸液经液氨中和回收三乙胺套用,同时得到副产品硫酸铵,技术路线能源消耗较高,副产量大;为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建设单位拟投资10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对在建的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实施清洁化改造,建设乙酰磺胺酸钾废硫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及清洁生产项目,采用国家鼓励推行的废硫酸裂解回收技术,回收SO3套用乙酰磺胺酸钾的生产,提高资源化利用率,降低SO3长途运输风险,同时联产10000吨98%硫酸和25000吨93%硫酸,其中约70%用于配套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立洋化学有限公司使用,剩余30%用作商品销售。
建设单位于2020年4月27日取得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改建项目的备案证,备案证号:通开发行审备[2020]64号,项目名称:乙酰磺胺酸钾废硫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及清洁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020-320671-14-03-622472。
建设单位根据“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和“乙酰磺胺酸钾废硫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及清洁生产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目前所处的实施阶段,本次评价拟将这两个项目进行合并,因此本报告项目名称为: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乙酰磺胺酸钾废硫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及清洁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经识别,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二氯甲烷、氨基磺酸、三乙胺、乙酸、双乙烯酮、三氧化硫、硫酸、氢氧化钾、活性炭粉尘、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本机构承担了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并编制《南通宏信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乙酰磺胺酸钾废硫酸资源综合利用技改及清洁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物质:二氯甲烷、氨基磺酸、三乙胺、乙酸、双乙烯酮、三氧化硫、硫酸、氢氧化钾、乙酰磺胺酸钾、氨、液态硫磺、尿素、过氧化氢、氢氧化钠;
(2)生产性粉尘:活性炭粉尘;
(3)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一般      □较重       R严重
评价报告结论 本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执行了我国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针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提出了相应的防护措施。经评价,本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基本可行,应能够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进行有效控制;但本项目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建设单位应根据本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和建议进行完善。总体来说,本项目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要求。从职业病危害防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自评审专家 卞力锋、杨泽云、康海军、陈卫峰、丁正荣 评审时间 2020.10.20
评审结论 R通过         □不通过
(发布时间:2020-12-31 14:54 责任编辑:邸维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