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洁职评(2021)0032号南通第六元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石墨烯微片、500吨氧化石墨(烯)一期工程项目(第一阶段:年产1000吨氧化石墨(烯))
18/10/2021

泰洁职评(2021)0032号南通第六元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石墨烯微片、500吨氧化石墨(烯)一期工程项目(第一阶段:年产1000吨氧化石墨(烯))

公示期限:2021年03月30日—2021年03月30日


项目名称 南通第六元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石墨烯微片、500吨氧化石墨(烯)一期工程项目(第一阶段:年产1000吨氧化石墨(烯))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已建
项目地理位置 如东县长沙镇港城村9组
行业类别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C309)” 投资金额 46000万元
占地面积 15291.36m2 岗位定员 75人
评价单位 江苏泰洁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 泰洁职评(2021)0032号
评价类别 □预评价 ■控效评价 □现状评价
项目概况 南通第六元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原名为“南通烯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3月01日,厂址位于如东县长沙镇港城村9组,2019年6月更名为南通第六元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全资子公司,专业从事氧化石墨(烯)和石墨烯微片的研发和生产。
建设单位于2017年6月5日投资46000万元,准备新建年产450吨石墨烯微片、1500吨氧化石墨(烯)及副产170000吨硫酸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于2017年6月取得南通市行政审批局的项目备案通知,备案号:通行审批[2017]249号。建设单位计划将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额20000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150吨石墨烯微片、500吨氧化石墨(烯)(以下简称“一期项目”)。一期项目于2018年10月委托江苏安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并组织了专家评审,评审通过;于2019年8月委托无锡市恒禾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了专家评审,评审通过。
硫酸回收装置属于一期项目的生产辅助装置,在一期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中,硫酸回收部分的工艺描述比较简单,设备也比较少;在项目的设计阶段,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考虑到环保的要求,建设单位采用常州安海化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三段蒸发”技术和成套设备,以提高硫酸的回收利用效率和安全性,减少废酸排放。建设单位委托江苏安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评价(对该装置的工艺、设备等作补充评价);并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了安全设施的补充设计。
说明:由于市场原因,一期项目(年产150吨石墨烯微片、500吨氧化石墨(烯))之一“年产150吨石墨烯微片”暂未完全实施—-仅生产其中间产品氧化石墨(烯),石墨烯微片是用氧化石墨(烯)生产的(150吨石墨烯微片需耗用500吨氧化石墨(烯)),故本次验收项目的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吨氧化石墨(烯)。此外,在一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因为资金等原因对一期项目的部分建筑物单体和部分设备进行了缓建,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单位出具的《重大变更情况报告》(见附件)。在目前设备配置的条件下,建设方可以完成“年产1000吨氧化石墨(烯)”的产能;因此,本次验收的范围为:年产150吨石墨烯微片、500吨氧化石墨(烯)一期工程的第一阶段:年产1000吨氧化石墨(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单位委托江苏泰洁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机构)对南通第六元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吨石墨烯微片、500吨氧化石墨(烯)一期工程项目(第一阶段:年产1000吨氧化石墨(烯))(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性粉尘:石墨粉尘;
2)化学毒物:高锰酸钾、硫酸、乙二醇、硫酸钾、硫酸锰、氧化石墨(烯)、过氧化氢、氢氧化钠、盐酸/氯化氢;
3)物理因素:噪声。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一般 □较重 ■严重
评价报告结论 本项目执行了我国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措施,防护效果良好,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能够满足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总体来说,本项目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自评审专家 卞力锋、顾志锋、贾建华、冒明建、陈雪琴 评审时间 2021.3.13
评审结论 ■通过         □不通过
(发布时间:2021-03-30 15:33 责任编辑:邸维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