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洁职评(2021)0065号迈图高新材料(南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18/10/2021

泰洁职评(2021)0065号迈图高新材料(南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公示期限:2021年07月28日—2021年07月28日


项目名称 迈图高新材料(南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R已建
项目地理位置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海路9号
行业类别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投资金额 /
占地面积 204490m2 岗位定员 232人
评价单位 江苏泰洁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 泰洁职评(2021)0065号
评价类别 £预评价 □控效评价 R现状评价
项目概况 迈图高新材料集团是由美国阿波罗投资公司于2006年12月完成对通用电气(GE)高新材料集团的收购后正式成立的独立运营的跨国公司,是全球第二大的有机硅产品及其关联产品的生产商,在全球30多个国家建有生产工厂和研发基地,产品销往全球100多个国家,年销售额达25亿美元。同时在石英及陶瓷材料行业也拥有世界领先的地位。2010年,迈图高新材料集团与翰森公司进行了合并重组,新的迈图高新材料集团成为全球最大的特种化学品生产制造商。
迈图高新材料(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是迈图高新材料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于2005年投资组建,注册资本为4600万美元,总占地面积204490m2,位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海路9号,主要从事有机硅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用人单位现有项目包括一期项目:年产14360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实际建成年产13460有机硅产品,包括特种有机硅密封胶3000吨、特种有机硅室温胶1200吨、特种有机硅乳液3260吨、压敏胶1700吨、有机硅树脂1100吨、有机硅聚合物3200吨);二期项目:年产12560吨特种有机硅材料(聚氨酯添加剂6000吨、有机硅乳液6000吨、硅烷防水剂560吨)及560吨胺催化剂技术改造项目;三期项目:年产19000吨有机硅材料(有机硅高温硫化橡胶8400吨、有机硅生胶8000吨、有机硅乳液1300吨、纸张防粘剂/有机硅压敏胶800吨、客户定制型高温硫化硅橡胶250吨、客户定制型液态硅橡胶250吨)技改扩建项目;四期项目:年产1280吨有机硅室温胶、1400吨有机硅聚合物、6000吨聚氨酯添加剂、5000吨含氢硅油、840吨压敏胶技改扩建项目;五期项目:年产22140吨有机硅产品扩产项目阶段(实际建成年产19140吨有机硅产品,包括1280吨特种有机硅压敏胶、年产6000吨聚氨酯添加剂、年产10500吨有机硅硅油产品、年产1000吨有机硅树脂、年产360吨硬性涂层);六期项目:年产1000吨甲基有机硅树脂、年产758吨辛基聚甲基硅氧烷。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1)生产性粉尘:白炭黑、石灰石粉尘、颜料粉尘(炭黑)、石英粉尘、矽尘(气相法二氧化硅)、硅藻土粉尘;
(2)化学物质:生胶(聚二甲基硅氧烷)、硅油、六甲基二硅氮烷、氨、硫酸、有机硅高温硫化橡胶、钛螯合物、交联剂(甲基三甲氧基硅烷)、铂催化剂、锡催化剂、有机硅密封胶、有机硅高温硫化橡胶基胶、客户定制型高温硫化硅橡胶、客户定制型高温硫化硅橡胶基料、客户定制型液态硅橡胶、聚合物(二甲基聚硅氧烷、聚甲基氢基聚硅氧烷)、增粘剂、色浆、有机硅室温胶、十甲基环戊硅氧烷、有机硅油(二甲基硅油和氨基改性硅油)、乳化剂(聚氧乙烷脂肪酸酯和山梨酸酐单硬脂酸酯)、盐酸及氯化氢、乙酸、氢氧化钠、特种有机硅乳液(机械乳液)、八甲基环四硅氧烷、十六烷基三甲基氯化铵、氢氧化钾、水解硅烷、有机硅乳液(聚合乳液)、四甲基四乙烯基硅氧烷、端乙烯基聚二甲基硅氧烷、硅醇钾、烷基磷酸盐、有机硅生胶、链终止剂(聚二甲基硅氧烷)、含活性氢硅氧烷、氨基封端聚醚、四甲基己烯二胺、烯丙基缩水甘油醚、异丙醇、乙二醇醚、月桂酸、铂酸、二丙二醇丁醚、甘油、二丙二醇、丙酸钠、酸性粘土、特种有机硅乳液助剂(共聚物)、七甲基三硅氧烷、辛烯、辛基聚甲基硅氧烷、羟基封端聚醚、乙酰基封端聚醚、过氧化氢、乙醇、二乙二醇、聚氨酯添加剂、六甲基二硅氧烷、三乙烯二胺、N,N-二甲基乙醇胺、葡萄糖酸、胺催化剂、硅烷(三乙氧基硅烷和氨基硅烷)、锡类助剂、硅烷防水剂、抑制剂、防粘剂、纸张防粘剂、甲苯、二甲苯、有机硅压敏胶、三甲基氯硅烷、二甲基二氯硅烷、甲基三氯硅烷、苯基三氯硅烷、丙酮、氯化钠、硅酸钠、有机硅树脂、二苯基氧化磷、丙二醇甲醚、硅胶溶液(功能化硅胶和1,6-己二醇二丙烯酸酯)、丙烯酸酯聚硅氧烷、硬性涂层、甲苯二异氰酸酯、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3)物理因素:噪声。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一般    R严重
评价报告结论 根据职业卫生调查、工程分析、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从职业卫生角度综合分析,用人单位已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具备一定的防护效果,但仍可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可参考本报告中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意见和建议,将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落实到位。总体来说,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所做的工作较为充分,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自评审专家 卞力锋、顾志锋、丁正荣 评审时间 2021-4-20
评审结论 ■通过         □不通过
(发布时间:2021-07-28 19:02 责任编辑:职业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