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洁职评(2021)0127号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1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部分设备优化调整)
18/10/2021

泰洁职评(2021)0127号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1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部分设备优化调整)

公示期限:2021年08月31日—2021年08月31日


项目名称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1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部分设备优化调整)
项目性质 R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已建
项目地理位置 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通海五路
行业类别 农药制造 投资金额 16000万元
占地面积 3388m2 岗位定员 44人
评价单位 江苏泰洁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 泰洁职评(2021)0127号
评价类别 □预评价  ■控效评价  □现状评价
项目概况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由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投资占比100%。建设单位法人为吴孝举,位于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内,成立于2013年1月。建设单位现有人员总数约1000人,现有一期项目:5000吨/年麦草畏、800吨/年联苯菊酯、600吨/年氟啶胺、1500吨/年贲亭酸甲酯项目,于2015年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二期项目第一批:新建20000吨/年麦草畏原药、300吨/年抗倒酯生产项目及73869吨/年副产品(共6个)的生产装置及相关设施,于2018年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二期项目第二批:新建2600吨/年拟除虫菊酯类、50吨/年避蚊胺及18248吨/年副产品,于2020年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1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属于建设单位二期项目第三批,于2015年6月经如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东发改投备[2015]134号),于2016年3月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取得批复(东行审安[2016]7号),于2018年8月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通过专家评审。
建设单位在试运行过程中发现工艺存在不足,部分设备设施设置不是很合理,为了提高安全和环保性以及安全操作配套性,建设单位对部分生产使用溶剂、设备进行了优化,优化变更内容均通过安全条件变更审查(通行审批[2018]73号、通行审批[2019]373号),于2021年5月针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通过专家评审,于2021年6月针对变更内容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通过专家评审。
为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江苏泰洁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机构”)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现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其1000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硫酸、对氯苯胺硫酸盐、硫酸钠、庚烷、二氯乙烷、对氯苯胺、亚硝酸钠、亚硫酸钠、氢氧化钠、硫酸氢钠、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乙醇钠、丙烯酰胺、氨、吡唑酮、氢氧化钾、乙醇、邻硝基甲苯、氢溴酸、四氢呋喃、甲苯、苯、二甲苯、偶氮二异丁腈、过氧化氢、邻硝基苄溴、四丁基溴化铵、硝醚、活性镍、碳酸氢钠、水合肼、氯甲酸甲酯、羟胺甲酸酯、甲醇、盐酸、碳酸钾、硫酸二甲酯、吡唑醚菌酯、噪声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 □一般 £较重 R严重
评价报告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相关资料、检测结果和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综合分析,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工作场所中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范围内,从职业卫生角度分析,建设项目投产运行后职业病危害防护效果良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自评审专家 周树桐、尤建莲、贾建华、冒明建、陈雪琴 评审时间 2021.7.22
评审结论 ■通过         □不通过
(发布时间:2021-08-31 17:11 责任编辑:职业健康 )